办事指南流程
教师类

实验室危废处置办事指南及流程

日期: 2020-04-10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实验室危废处置

办理依据

《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井大发〔2019〕7号)

服务对象

教师

办理部门

教务处教学保障与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地址

校本部教务之家4栋208

联系方式

张老师,811053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7:30

办理条件

符合《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所需材料

1.申请处置教学实验室危废处报告

2.需处置的实验室危废明细

现场办理流程

教学保障与实验室管理科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形式审查。

网上办理流程

材料传递路径

学院分管领导---教务处教学保障与实验室管理科(审核)---教务处分管领导----教务处处长---分管实验室工作副校长---招标采购---处置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备注


办理流程

电话:0796-8100468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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