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本科生联合培养工作
办理依据
《同济大学对口支援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方案》、《厦门大学与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受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研修协议书》、《上海体育学院与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方案》、《井冈山大学与桂林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合作培养的协议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书》和《温州医科大学与井冈山大学交换培养本科学生协议》等相关文件精神,
服务对象
学生
办理部门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联系地址
校本部教务之家4栋202
联系方式
胡老师,8110536
办理时间
每年5月-7月
办理条件
符合各联合培养高校与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工作方案或协议条件
所需材料
拟参加联合培养选拔的学生向当前所在学院(部)申请
现场办理流程
1.教务处发布选拔通知;
2.学院组织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根据选拔基本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教务处完成申请学生资格审核,确定选拔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4.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等额参加体检、心理
测试,拟选派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5.学院面试后名单报联合培养主管校长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6.入选学生参加联合培养动员大会。
网上办理流程
无
材料传递路径
学生---学院教务科---教务处---学院教务科---学院分管领导---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主管校领导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汇总表》《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拟选拔候选名单》《井冈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入选拔候选名单》,教务处网站下载。
备注
办理流程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