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
办理依据
《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教务字〔2018〕57号)
服务对象
学生
办理部门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院教务科、班级
联系地址
校本部教务之家4栋203
联系方式
潘老师,电话8110553
办理时间
按照每年《关于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和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
办理条件
根据《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教务字〔2018〕57号中附件1: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所需材料
1.学院(部)提交纸质“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盖章签字),并发电子稿到40586295@qq.com
2.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个人填写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申请表(附件2),由院(部)和教务处审核签字,并附相应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办理流程
1.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印件到班级第二课堂学习成果认定小组;
2.经第二课堂学习成果认定小组审核后汇总并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部)审批;
3.各学院(部)收集各班认定结果汇总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公示(公示期共3天);
4.学院(部)将各班《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40586295@qq.com;
5.各学院(部)将学生第二课堂学习成果汇编成册,归入学院(部)教学档案存档。
网上办理流程
无
材料传递路径
学生本人---班级---学院(部)教务科---教务处
办理时限
根据通知限定的时间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有些学生或教务科人员对文件不熟悉。
相关表格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和汇总表,通知附件下载。
备注
办理流程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