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流程
学生类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事指南及流程

日期: 2020-04-10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

办理依据

《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教务字〔2018〕57号)

服务对象

学生

办理部门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院教务科、班级

联系地址

校本部教务之家4栋203

联系方式

潘老师,电话8110553

办理时间

按照每年《关于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和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

办理条件

根据《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教务字〔2018〕57号中附件1: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所需材料

1.学院(部)提交纸质“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盖章签字),并发电子稿到40586295@qq.com

2.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个人填写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申请表(附件2),由院(部)和教务处审核签字,并附相应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办理流程

1.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印件到班级第二课堂学习成果认定小组;

2.经第二课堂学习成果认定小组审核后汇总并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部)审批;

3.各学院(部)收集各班认定结果汇总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公示(公示期共3天);

4.学院(部)将各班《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40586295@qq.com;

5.各学院(部)将学生第二课堂学习成果汇编成册,归入学院(部)教学档案存档。

网上办理流程

材料传递路径

学生本人---班级---学院(部)教务科---教务处

办理时限

根据通知限定的时间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有些学生或教务科人员对文件不熟悉。

相关表格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和汇总表,通知附件下载。

备注


办理流程

电话:0796-8100468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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