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使2023届毕业班毕业阶段工作统一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审核工作
各学院(部)务必在5月23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并将《井冈山大学2023届毕业生具备毕业资格审核表》和《井冈山大学2023届毕业生不具备毕业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填好后于5月2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1. 5月23日前毕业生填写《井冈山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后交学生所在学院(部)。
2. 5月30日前,各学院(部)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各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可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3. 5月31日前,各学院(部)填写《井冈山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具备学士学位审核名册》和《井冈山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汇总表》并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4. 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参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同步进行。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学士学位授予审定工作。
三、本学期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1. 各学院(部)在6月28日前完成重新学习课程成绩录入,6月29日前完成重新学习后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并将《井冈山大学2023届毕业生具备毕业资格审核表》和《井冈山大学2023届毕业生不具备毕业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填好后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2. 各学院(部)在7月1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完成重新学习后的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可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填写《井冈山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具备学士学位审核名册》和《井冈山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7月3日前完成第二批次学士学位授予审定工作。
四、毕业生离校工作
6月15日前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6月15日前发放第一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7月4日前发放第二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学籍成绩单打印移交工作
1. 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成绩单打印和归档工作,根据学校档案馆要求,毕业生学籍材料移交工作要求请参见附件2。
2. 时间安排:毕业生学籍成绩单由各学院(部)负责于7月3日后开始打印(一式二份), 7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请各学院(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以上各项工作,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页的相关教务通知中下载。
附件: 1. 2023年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相关表格
2. 2023届毕业生学籍成绩单材料移交工作要求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