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
为切实加强教室、实验室等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校舍安全隐患,防止恶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赣教规划办函〔2023〕26号,附件1)精神以及8月21日召开的“井冈山大学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实验室、教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所使用的所有教室和实验室。
二、排查内容
对教室和实验室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1)安全目测情况: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沉降,承重(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2)安全使用情况: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具体详情见附件1)。
三、排查方式
自查。即日起,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迅速组织人员按照本次排查内容对各自负责的场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28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管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就是事故”的理念,充分认识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管理对接人员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任务顺利推进。
2.立即开展排查。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按照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管辖使用的校舍房屋逐楼逐层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做到面排查不留死角,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3.及时上报信息。8月28日前将《教室、实验室等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附件2)报教务处。联系人:付径维,电话:15907965572,邮箱:40586295@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2.教室、实验室等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
教务处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