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井大发〔2019〕38号)《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果及要求》(教务字〔2020〕76号)《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评价指标》(教务字〔2020〕7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教学成果奖是对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所给予的奖励,各学院(部)组织推荐的成果奖励应体现解决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实用的解决方法,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上取得突出效果,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
1.学校2020、2021年培育建设的127门校级一流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建设期内已获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认定的,视为已完成所有建设任务,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验收程序
1.材料提交。验收材料包括五类一流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2)和支撑材料。10月15日前,各课程负责人登陆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系统中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提交方式参照附件3。
2.材料评审。10月3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网上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其中,优秀课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课程申报,不合格课程需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其他事项
1.各有关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
2.若需要延期验收的课程,请课程负责人在9月20日前将延期申请提交到教务处。联系人:何德勇;邮箱:26104410@qq.com;电话:0796-8110552。
附件:1.井冈山大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名单
2.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验收申报书
3.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