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4届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9-11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2024届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实习将于2023-2024学年度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安排

1.请各有关专业按培养方案和《井冈山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井大发〔201838号)内容要求制订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可参考附件1)和完善实习大纲。

2.继续依托“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具体要求见《教务处关于启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实习过程管理的通知》(教务字〔2021102号)。

3.所有实习学生必须签订《井冈山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学院教务科存档。

4.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交学院教务科存档。

5.学院组织每个实习基地推荐1-2名在校表现好、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的同学担任小组长以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及与实习基地的沟通。

6.学院安排好指导老师对实习工作进行指导。

7.进入实习基地实习的同学,持教务处介绍信统一前往实习单位报到实习(介绍信可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资源保障科领取或学院自制)

二、实习考核

1.实习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考核规定做好实习考核工作,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级给每位实习生评定实习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实习成绩纸质稿(指导老师签名)提交学院教务科存档。

2.实习结束两周内,实习指导老师将实习鉴定表提交学院教务科,学院教务科审核后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原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复印件存入学生实习档案袋。实习档案袋是学生实习考核的存档材料。包括: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各类实习成果等。

3.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由各学院自行印制发放,实习档案袋由教务处统一印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 实习数据上报。实习结束当月须及时将实习数据上报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具体要求见《关于采集本科实习情况数据的通知》(教务字〔202310号)。

三、注意事项

1.实习学生应尽可能派往校外实践基地进行毕业实习,实习基地满足不了的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

2.分散实习的内容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请学院加强对分散实习同学的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3.做好实习检查工作。实习期间,各学院须安排实习检查;校督导组根据实习工作方案和实习安排,开展实习工作专项督查。

4.请学院督促没有缴清学杂费的同学在实习开始前到计财处缴清学杂费,未缴清学杂费的同学将不发放实习交通费或实习费。


附件:1.实习工作方案范本

2.井冈山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试行)

3.井冈山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教务处

2023911



电话:0796-8100468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