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江西省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0-18

各学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3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首批江西省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课程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38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教学的本科课程。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思政、实践教育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积极促进课程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突出学生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考核。

(二)课程申报主体要求。鼓励课程申报主体采用校企双负责人模式。申报课程由校方课程负责人牵头,课程团队核心成员至少包含一位企业方人员。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校方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企业方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对应的产业领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优化课程内容。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校企联合开展课程结构优化、联合组织课程教学、联合编写课程讲义。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产业变革新技术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的考核,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二)创新教学方法。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等,对课程进行整体规划,科学合理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鼓励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开展沉浸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的课程,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由讲授式为主向参与式为主转变。

(三)改革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企业参与度,将企业实际应用案例作为考核内容的组成部分,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校企合作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四)推进团队建设。鼓励高校培育和引进行业权威、领军人才、大师名匠担任课程负责人,从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参与课程建设,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专任教师每5年须有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虚拟教研室等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充分激发教师的教学活力,实现广泛的教学成果转化与优质资源共享。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报《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于202310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部)教务科。(申报书中的附件材料清单可先不提供,待校内评审确定名单后再补充。)

2.各学院(部)教务科统一将申报人填报好的《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以及《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20231031日前发送至56706020@qq.com

 

附件:1.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2.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18

 

 

 

 

电话:0796-81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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