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年1月2-14日进行,为了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前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本院(部)期末考试的具体组织安排,考前应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和学生考试注意事项主题班会,组织监考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中关于考场纪律、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要营造“认真备考、做诚信大学生”的良好考试氛围。
2.各学院(部)应明确告知学生须带好“双证”(其一为准考证,其二为身份证、学生证或照片姓名等信息清晰的一卡通中的任意一种)参加考试。
3.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试卷保密工作,若有泄密,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监考工作要求
1.全体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第六章有关规定,按时到岗、认真监考,严格按规范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2.监考人员的监考安排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应先得到学院(部)同意后再做调整。
3.考生需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如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考场纪律者,按《井冈山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处理。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在认真清点试卷份数无误的基础上利用试卷封面将试卷密封装订,并在试卷封面上详细记载考试情况。
三、考试检查
1.学校领导统一的巡视检查安排见下表。
时间 | 校领导 | 教务处工作人员 |
1月2日(星期二) | 胡春晓 | 黄族豪 |
1月3日(星期三) | 罗旭彪 | 何德勇 |
1月4日(星期四) | 冷明 | 罗淑平 |
2.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校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安排表另行制定。
3.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的考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4.学院(部)检查安排表(见附件)务必在2023年12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5.考试检查主要内容为:
(1)学生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
四、试卷收发安排
考试类型 | 收发地点 | 要求 |
教学楼 | 教室 |
公共课 | 5栋 | 5-103 | 监考人员于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清理考场; 考后在试卷收发处密封、回收; 开设公共课的学院(部)派考务人员携带试卷、考场记录单、试卷封皮、草稿纸提前40分钟到指定地点,并组织试卷收发、密封工作。 |
9栋 | 9-104 |
10栋 | 10A003 |
11栋 | 11A210 |
20栋 | 20-101 |
专业课 | 各学院(部)考务室 |
五、阅卷工作安排
1.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由各学院(部)具体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阅卷,按照《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规定执行。
2.2024年1月17日前,各开课学院务必将成绩单和不及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附件:XXX学院(部)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检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