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科字〔2024〕6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以下简称“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下同)、研究生教育四大类。我校2024年申报推荐名额为基础教育类4项,本科教育类12项,研究生教育类4项。
(二)成果完成人年龄要求: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基础教育类项目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员不得超过6 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类的不得超过 15 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项目,非主要完成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教学成果奖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四)已获得国家级同类奖项的、已获得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年龄超过 45 周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届申报。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五)省教学成果青年项目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的截止时间。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在学校预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认真梳理近几年来取得的教学成效,认真阅读领会省厅通知精神和要求,集中优势资源,组建合理团队,积极开展申报。
(二)7月20日前,各单位向学校提交拟申报成果名称、申报类型、申报完成人名单等(电子稿,附件2)。
(三)7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申报成果的材料撰写、论证工作。成果主要完成人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项目评审系统”中上传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申报书必选,其它材料尽可能上传)。
(四)单位要对申报成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8月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稿,附件4)。
(五)8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成果,并将公示5个工作日。
(六)8月25日前,学校将对推荐申报成果的所有材料进行论证。
(七)8月25日至9月5日,各申报成果按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网络填报。
(八)为确保推荐申报成果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申报成果的查重与公示环节。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报汇总表和申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的材料请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
联系人:陈丽,电话:0796-8110539,邮箱:394001754@qq.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3.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书
4.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