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井大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学校2019、2020年培育建设的12个校级一流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评
2023年6月30日前,各专业完成《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验收自评报告》(附件2),对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并对照《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逐项自评,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审
2023年7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
三、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
2. 材料报送要求,电子材料均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中提交,提交方式参照附件3。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纸质版分别提供并单独成册。
(联系人:彭曙,邮箱:56706020@qq.com,电话:0796-8110539)
附件:1. 井冈山大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单
2. 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验收自评报告
3. 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验收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