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3〕30号 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预申报通知

日期: 2023-04-10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2023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启动校内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 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3.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 必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申报课程负责人、 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排名前三,含负责人) 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4.申报推荐课程应侧重于专业核心课程,各学院(部)应有组织的开展申报工作,组建优势课程教学团队,形成合力。

二、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准备。2023 年5月5日前,拟申报课程按照附件1提供的模板完成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申报材料中的说课视频和课堂教学实录可以不提供,但要准备好课件、讲稿等材料。

2.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课程材料统一在“质量工程”系统中提交,提交方式及时间后续公布。

3.申报材料论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论证。

4.本通知为预申报工作通知,待国家正式申报通知出来后,工作要求将随之相应调整。

5.为便于申报工作的推进,请各申报课程负责人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井大 2023 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群”。

附件: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模板

教务处

2023年 4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模板.zip

电话:0796-81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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