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井冈山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井大发〔2018〕13号)和《井冈山大学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井大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专业、教研室负责人2018-2022年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在岗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未完成一个聘期的可结合任期内工作及2018-2022年相应专业、教研室建设情况开展考核。
二、考核内容
1.专业负责人(骨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和专业建设成效情况,详见《井冈山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井大发〔2018〕13号)第三条和第六条等有关规定。
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情况,详见《井冈山大学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井大发〔2018〕22号)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五条等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1.聘期考核由各单位负责。
2.学院(部)考核流程:被考核人填写相应的《考核表》、学院(部)考核小组查看《考核表》和业绩材料、考核小组会议讨论形成考核结论,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论。其它单位可参照学院(部)考核流程执行。
3.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专业负责人(骨干)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聘期考核工作应于4月1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结束后,请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于2023年4月2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考核表及业绩材料请单位自行留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彭曙,电话:0796-8110539,邮箱:56706020@qq.com。
附件: 1.2018-2022年聘期考核表
2.井冈山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骨干)2018-2022年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3.井冈山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2018-2022年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