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3〕6号 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10

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

根据《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组)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开学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要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全力做好各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本学期即将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网址:http://sysaq.jgsu.edu.cn/examIDSLogin.php)的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2023年2月25日前,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实训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对照《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2),检查重点领域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管制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实验室辐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装置等)安全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等五个方面。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2月26日前把自查情况汇总上传至教务系统“数据采集”模块(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数据上传操作人员由各单位自行指定,未上传者视同自查无安全隐患。期间,学校教务处将会同科研、保卫、后勤、资产等部门对学校实验室重点区域场所进行抽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径维、梁广;联系地址:第四教学楼203室;联系电话:15907965572;邮箱:40586295@qq.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操作手册

2.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3.“数据采集”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

电话:0796-8100468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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