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井冈山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学期期末考试和学生离校返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2-2023-2学期毕业实习工作,结合各专业教学计,现将有关毕业生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非师范专业
1. 根据《井冈山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井大发〔2018〕38号)内容,结合开学补考时间安排,制订或调整好毕业实习工作方案(附件1),并完善实习大纲。在实习开始之前,将方案与大纲电子稿及纸质稿(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资源保障科备案。
2. 所有实习学生必须签订《井冈山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所在部门教务科存档。
3.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交所在部门教务科存档。
4. 学院(部)组织每个实习基地推荐1-2名在校表现好、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的同学担任小组长以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及与实习基地的沟通。
5. 选派好指导老师对实习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6. 学院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教育、新冠疫情防控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7. 进入实习基地实习的同学须持介绍信统一前往实习单位报到(介绍信可到教务处领取,学院也可自行印制)。
8. 继续依托“校友邦平台”严格管理实习过程,具体操作详见《教务处关于启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实习过程管理的通知》(教务字〔2021〕102号)。
9. 实习结束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实习考核工作。实习鉴定表提交学院(部)教务科,由学院(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原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复印件存入学生实习档案袋。实习档案袋是学生实习考核的存档材料。包括: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各类实习成果等。
10. 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由各学院(部)自行印制发放,实习档案袋由教务处统一印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师范专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2〕103号),涉及开学补考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调整赴实习基地报到和实习结束返回的时间,其他要求不变。
二、注意事项
1. 实习学生应尽可能派往校外实践基地进行毕业实习,实习基地满足不了的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
2. 分散实习的内容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符。请学院(部)借助“校友邦平台”加强对分散实习同学的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3.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井冈山大学和实习属地疫情防范要求,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并报学院(部)备案。
4. 做好实习检查工作。实习期间,各学院(部)须安排实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督促没有缴清学杂费的同学在2023年2月20日前到计财处缴清学杂费,未缴清学杂费的同学将不发放实习交通费或实习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广,电话:0796-8110553,邮箱:952939433@qq.com。
附件:1. 实习工作方案范本
2. 井冈山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试行)
3. 井冈山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