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2〕114号 关于做好2022-2023-1学期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2-19

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

根据《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寒假期间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思想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制定寒假实验室值班表,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

2. 全面安全检查,防范安全隐患。12月29日前,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实训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做好档案管理,如需上报处理,请填写《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情况报表》(附件1),打印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资源保障科。

3. 统一管理,做好开放统计。对于确定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自制封条封门,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启封;寒假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加强对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规范各类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带入无关人员。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填报《井冈山大学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附件2)与假期实验室值班表一起,于12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资源保障科备案。

4. 实验室安全培训。

(1)参与人员。在编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工人、实验室主任;担任“一类”实验室(医学、化工、生科)课程的指导教师。

(2)培训方式。开展线上培训,通过 “超星学习通” 手机app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井冈山大学)”课程相关任务点的学习,加入方式和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

(3)时间和内容要求。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井冈山大学)”课程中本次发布的所有任务点。

(4)发放培训证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合格者,由教务处颁发培训证书。

三、检查内容

主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4)要求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危化品及特种设备。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管制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查

1. 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制度及个性化应急预案;

2. 危险化学品台账情况:学院总台账、每间实验室分账是否记录规范、详实;

3. 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间、暂存柜)情况:化学品存放位置、存储条件(监控、通风、消防、防静电、有毒气体感应报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量采购、超量存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4. 相应消防器材、急救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器等安全设施配备安装情况及安全疏散通道通畅情况;

5. 危险化学品(包括压力容器)供货商资质、运输工具资质情况;

6. 危险化学品(包括压力容器)押运、搬运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7. “三废”存储与处置情况;

8. 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二)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年检情况;

2.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3. 特种设备使用维修情况与使用记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径维,梁广。联系地址:第四教学楼203室;联系电话:0796-8110553;

附件:1. 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情况报表

2. 井冈山大学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

3.“超星学习通”平台“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井冈山大学)”课程学习使用说明

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教务处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

电话:0796-81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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