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3〕5号 关于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检查安排的通知

日期: 2023-02-10

各学院(部):

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于2023年2月13日-19日进行,为了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前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学生于2月10日下午3:00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于2月10日下午3:00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监考安排。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部)教务科联系。

2.各学院(部)于2月12日前打印准考证并发放给学生,告知学生须带好“双证”(其一为准考证,其二为身份证、学生证或照片姓名等信息清晰的一卡通中的任意一种)参加考试。

3.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试卷保密工作,若有泄密,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监考工作要求

1.全体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第六章有关规定,按时到岗、认真监考,严格按规范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2.监考人员的监考安排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应先得到学院(部)同意后再做调整。

3.考生需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如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考场纪律者,按《井冈山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处理。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在认真清点试卷份数无误的基础上利用试卷封面将试卷密封装订,并在试卷封面上详细记载考试情况。

三、考试检查

1.学校领导统一的巡视检查安排见下表。

时间

校领导

教务处工作人员

2月13日(星期一)

胡春晓

黄族豪

2月14日(星期二)

罗旭彪

何德勇

2月15日(星期三)

肖宜安

罗淑平

2.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校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安排表另行制定。

3.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的考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4.学院(部)检查安排表(见附件)务必在2023年2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5.考试检查主要内容为:

(1)学生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

四、试卷收发安排

考试类型

收发地点

要求

教学楼

教室

公共课

5栋

5-103

(1)监考人员于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清理考场;

(2)考后在试卷收发处密封、回收;

(3)开设公共课的学院(部)派考务人员携带试卷、考场记录单、试卷封皮、草稿纸提前40分钟到指定地点,并组织试卷收发、密封工作。

9栋

9-104

10栋

10A003

11栋

11A210

20栋

20-101

专业课

各学院(部)考务室

五、阅卷工作安排

1.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阅卷,按照《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规定执行。

2.2023年2月24日前,各开课学院务必将成绩单和不及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附件:XXX学院(部)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检查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XXX学院(部)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检查安排.xlsx

电话:0796-81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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