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井大字〔2022〕3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9-29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江西省教育厅《2022年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1. 自查工作。10月1日前,各学院(部)、网信中心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2)的各项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特别是科研用途实验室、实验平台(中心)及保管有危化品的实验室(房间)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填写《实验室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整改情表》(附件3)到教务处,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和资源保障科。

2. 材料准备。10月3日前,按照《实验室汇总表(2022)》(附件4)的格式规范及要求完成本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包括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其它按建制的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实验废物贮存站等。实验室名单按校区区分,需将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有辐射、强磁、管控品的实验室在备注栏予以标明,如有危化品仓库、实验废物贮存站,写在汇总表的最后。10月7日前,学校和各实验室所属部门按要求准备好校、院层面的汇报材料。

3. 学校抽检工作。10月8日前,学校将抽调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及各实验室所属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校实验重点场所进行分批分层次抽查。

4. 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工作。10月12日前,教育厅专家组会莅临学校做现场检查,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具体检查时间以省专家组的安排为准。

二、做好整改与督导工作

根据省专家组现场检查结果,学校将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与督导,落实省专家组检查意见,强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附件:1. 2022年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 实验室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整改情表

4. 实验室汇总表(教学、科研)

井冈山大学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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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6-81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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