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1〕108号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10-11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各高校需组织全校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1/index.html,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更好地组织实施该行动计划,现将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

三、活动安排流程

1.各学院(部)于10月13日上午12时前报送具体负责人(附件1)至邮箱:478403090@qq.com,同时加入工作QQ群172965033。

2.各学院(部)具体负责人于10月14日下午15时前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帐号为手机号,密码为手机号后6位),创建所属学院班级。

3.教务处在各学院(部)创建班级后统一导入在校学生信息。

4.各学院(部)具体负责人于10月15日下午14时后通知本学院(部)学生登录网站学习,学生登录帐号为学号,密码为学号后6位,具体操作可参照学生学习流程(见附件2)。

5.各学院(部)具体负责人于11月23日前报送本学院(部)学生学习参与情况(见附件3)至邮箱:478403090@qq.com

四、活动要求

1.抓好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细化时间安排与活动进程,深化广大学生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努力推进青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2.突出活动成效。各学院(部)要尽快部署实施,引导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各学院(部)具体负责人及时统计参加活动学生情况并反馈各学院(部)主要领导,督促并指导本学院学生及时完成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确保学生100%参与并完成。

3.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部)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宪法学习良好氛围。各学院(部)按照统一部署组织所属学生完成行动计划的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在活动结束后将选做任务中的有关文字及图片资料发宣传部邮箱:xcb@jgsu.edu.cn

五、联系方式

各学院具体负责人对网站登录或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蔡洁琼老师,联系电话:8110536。

附件: 1.各学院(部)具体负责人名单

2.学生学习流程

3.井冈山大学在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学习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

电话:0796-8100468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