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1〕48号 井冈山大学关于开展第三轮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1-05-24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商请做好第三轮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函>的通知》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第三轮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实施学校的实施方案;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满意度调查具体工作,配合学校具体组织落实毕业年级学生(本科生)及专任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填答工作;各学院(部)派专人负责满意度调查具体实施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落实及时、到位。

(二)各学院(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受访师生及时认真负责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受访师生随机抽样阶段(2021年5月19日-25日)

由人事处提供2021年在编在岗专任老师信息,由教务处提供2021届毕业年级学生(本科生)信息,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收集好的师生信息根据省厅要求组织抽样,确定受访人员信息。

(二)抽样名单报省级联络员阶段(2021年5月26日-27日)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将抽样的数据报送给省级联络员,由联络员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开展问卷填答。

(三)组织开展问卷填答阶段(2021年5月28日12点-6月13日24点)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分学院(部)发送给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并在系统开放后下载本校答题二维码转发给各学院(部)。各学院(部)派专人负责问卷填答工作,负责人员对受访的毕业生和专任教师分别建群,组织填答工作,并将填答完成的截图汇总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四)学校撰写满意度调查报告(2021年8月-12月)

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撰写本校满意度调查报告。

四、信息报送

1. 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满意度调查工作,并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井冈山大学满意度调查工作群。

2. 请完成问卷填答的师生将填答完成的界面截图发送至本学院(部)负责的老师,由学院(部)统一收集信息后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张喻;联系地址:第四教学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18270964132;邮箱:1293700674@qq.com。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

电话:0796-8100468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第4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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