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井大发[2019]3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工作拟培育建设线上课程16门、线下课程2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79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9门、社会实践课程4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需已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在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3. 课程团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4. 已获得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5. 一名教师最多只能作为两门课程的负责人(含已立项建设和本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在校网络教学平台设立一流课程申报专栏,申报教师需在校网络教学平台单独建课上传申报材料,不用再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建课指南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
1. 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4)并在6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网络建课。
2. 6月21日前各学院(部)完成申报课程资格审查并将《井冈山大学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报送给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 6月25日前,学校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
(1)课程团队成员在近五年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2)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不纳入评审。
(3)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内容严重失实,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纳入评审。
(4)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不规范、粗制滥造的,严重影响评审阅读的,不纳入评审。
4. 7月2日前,完成项目的专家评审环节。
5. 根据专家对课程的评分排序确定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其它事项
1. 校级一流课程采用先立项培育建设,在三年建设周期内完成课程建设目标任务,验收合格后授予校级一流课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线上课程还必须保证在一年内达到国家在线开放课程技术要求,完成课程的线上运行。所有立项课程必须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
2. 立项建设的课程,其奖励政策执行《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中的有关规定。
3. 已获批为省级、校级一流专业的专业应积极组织一流课程申报。
4.《井冈山大学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胡莉红处,583097094@qq.com,联系电话:07968110536。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 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
3. 2021年校一流课程申报材料建课指南
4. 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书
5. 井冈山大学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6. 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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