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个人,并为明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基本要求
教学成果奖是对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所给予的奖励,各学院(部)组织推荐的成果奖励应体现解决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实用的解决方法,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上取得突出效果,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
(二)申报成果要求
1. 申报的优秀教学成果奖应是国家、省、校三级立项,经过有组织、有计划进行教学研究、改革与建设实践并取得成果的项目。
2. 凡申报评审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其教学成果须经过两年及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实效,有一定的示范性与推广意义。
3. 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申报人员要求
1. 申报者无因师德问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 申报者必须是近两年来完成规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学管理干部和教学辅助人员;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两项;鼓励跨学院(部)联合申报。
3. 已获得过历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两年有进一步的重大创新、取得重大成绩,可再次申报,但须加以说明。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井冈山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PDF电子版)。
2.《井冈山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PDF电子版)。
3. 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PDF电子版)、成果支撑材料(PDF电子版)。拟申报校级一等奖的教学成果,请做好成果鉴定工作,填写《教学成果鉴定书》(PDF电子版)。
4.《井冈山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稿1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1. 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4栋2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 材料电子版发送信箱:1293700674@qq.com;联系电话:18270964132;联系人:张喻。
附件: 1. 井冈山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2. 井冈山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 教学成果鉴定书
4. 井冈山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5. 井冈山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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