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井大发〔2016〕7号),结合学校教务处关于本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重点的具体安排,为促使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顺利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配合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和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需要,做好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特制订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校督导委工作
1. 校督导委专家组成员坚持值日和值周制度;
2. 校督导委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校督导委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 完善校、院督导工作原始材料定期汇总与归档;
4. 完善督导信息收集、反馈与整改落实通报制度。
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1. 第一周课堂教学检查(校院两级督导联合检查,具体按教务处安排);
2. 课程补(缓)考工作检查;
3. 日常课堂教学秩序值日检查;
4. 劳动教育督导检查工作日常化;
5. 对督导简报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查常规化;
6. 随堂听课督导;
7. 期末考试巡考工作。
三、专题督导工作(专项督查通报和编辑督导简报)
1. 上学期各专业课程期末考试及考核情况督查(3月);
2. 各学院(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档的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档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4月);
3.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督查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5月);
4. 结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的重点抽检内容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尤其要重点督查师范类专业毕业论文工作(5月);
5. 实验教学文档资料整理和实验教学项目执行、实验室人员考核与管理情况督查(6月)。
四、机动督导工作
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它与教学相关的临时性督导督查工作。
附件: 1. 2020-2021-2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具体安排
2. 2020-2021学年校教学督导成员联系学院(部)分工
教务处
2021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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