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遴选和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计
请具有文科专业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提供的项目指南,结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本学院实际进行设计。
二、项目支持条件
此类项目的申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项目经费和条件保障,因此申报学院须具备“一流专业”立项经费和其他社会资金的支持条件。
三、申报数量
各具有文科专业的学院组织力量申报项目1项,推荐专家1名(专家条件请参考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填报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 3 份)、附件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和《专家个人简历及业绩》,并于2021年4月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张喻处,学校线上组织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交流通畅,请申报人员添加以下工作群(群QQ号:3242169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喻;联系地址:第四教学楼208室;联系电话:18270964132;邮箱:1293700674@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