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及要求
1. 2020年7月10日前结束所有课程教学。7月15日前结束所有课程考核。
(1)考查科目结束课程教学即可安排考核,具体组织由各学院(部)负责。
(2)考试科目统一安排在6月20日-7月15日之间举行考试,其中有2020届和历届毕业生重新学习的课程,其考试必须安排在6月20-6月24日之间完成。7月4日,学校要举行江西省专升本考试,7月3日下午至7月4日白天不安排课程期末考试。
(3)本学期期末理论课程(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考试时间统一为:上午9:00开始,下午15:00开始,晚上18:30开始。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
(4)公共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的排考应避免与公共课考试安排发生冲突,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部)教务科根据本学院(部)考试课程、专业课排考教室分配一览表(附件2)制定。
(5)各学院(部)所有考试课程的排考工作必须在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并将排考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 试卷的命题、印制与保密工作
(1)试卷的命题、印制及保密工作执行《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井大发〔2019〕11号)中的有关规定。
(2)请各学院(部)组织老师认真学习《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做好相关工作。
3. 监考工作
监考工作除执行《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要求:
(1)本学期暂不实行学院(部)之间的交叉监考,专业课监考由本学院(部)内各专业相互交叉监考。
(2)公共理论课监考由开课学院按学生占比算出所需监考教师数,再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将监考教师名单报送开课学院教务科。
(3)考生人数少于40人的考场可以安排一名教师监考,考生人数多于40人必须安排两名教师共同监考。
(4)考生需遵守考场纪律,如不服从监考教师执行考场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所有考试安排信息,特别是调整变动信息,学院(部)教务科必须通知教师本人和考试班级并得到确认信息。如未及时通知教师本人和考试班级并得到确认信息,由此导致的工作失误,由相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如已得到信息并确认后仍出现工作失误,由教师本人和考试班级相关学生干部承担责任。疫情防控期间,由于打破了教学常规,请学院(部)领导高度重视,请相关工作人员高度负责。
(6)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能上厕所,如确因身体原因有需要上厕所的,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发现异常情况,监考老师应及时报学院教务科。
4. 试卷的评阅
(1)本次期末考试继续使用新的试卷封面,阅卷教师只需在封面相应位置处签名即可。
(2)试卷封面的背面注明有“井冈山大学阅卷规范及要求”请评阅老师遵照执行。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期末考试试卷按标准格式(见附件3)排版打印;编制好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在试卷背面签字;期末考试用试卷只能由管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不能指定。
2. 教研室主任填写《xx学院xx教研室考试课程试卷印制一览表》(见附件4)统一上交给学院教务科,再经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查签字后,于考前10天统一交教务处综合科印刷(医学部自己负责印刷);教务处提前5天通知各学院领取考试课程的试卷。
3. 试卷领取后,各开课学院(部)应指定人员在考前按份装订,并按考场封装交教务科保管。考试时,任课教师应到岗做相关指导工作。
4. 考前试卷收发地点及领取要求:
考试类型
| 收发地点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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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
|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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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 5栋
| 5-103
| 1) 监考教师于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
2) 考后在试卷收发处密封、回收;
3) 开设公共课的学院(部)派考务人员携带试卷、考场记录单、试卷封皮、草稿纸提前40分钟到指定地点,并组织试卷收发、密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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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栋
| 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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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栋
| 10A003
|
11栋
| 11A210
|
专业课
| 各学院(部)考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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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书面申请缓考并经院长签字同意,否则按旷考处理。
6. 凡放假前需外出学习而无法参与期末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部)领导汇报并请假、交待工作,各学院(部)必须安排好教师离岗后的期末教学、考试、阅卷、成绩评定等工作,严防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7. 考场防疫要求按学校防控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课科目考试安排表
2. 专业课考试教室分配表
3. 井冈山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模版(B5)
4. xx学院xx教研室考试课程试卷印制一览表
5. 考务编号
6.《井冈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
2020年6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