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字〔2020〕23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5-09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井大发[2019]38号)等文件规定,做好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工作拟建设线上课程10门、线下课程18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40门、社会实践课程2门。

一流课程建设应充分融入“课程思政”理念,本次申报将设“课程思政”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专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需已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至少开设两个教学周期(社会实践类课程可酌情放宽)。

2. 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讲师及以上职称。

3. 课程团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4. 已获得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5. 在已立项建设的校一流课程中,一名教师最多只能作为两门课程的负责人。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在校网络教学平台设立一流课程申报专栏,申报教师需在校网络教学平台单独建课上传申报材料,不用再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建课指南见附件3。

四、评审程序

1. 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4)并在6月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网络建课。

2. 6月1日前各学院(部)完成申报课程资格审查并将《井冈山大学2020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报送给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 6月2-8日,学校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课程团队成员在近五年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2)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不纳入评审。

(3)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内容严重失实,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纳入评审。

(4)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不规范、粗制滥造的,严重影响评审阅读的,不纳入评审。

4. 6月9-14日,通过初步审查的课程统一由校外课程专家按照《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标准》(附件6)进行评审。

5. 根据专家对课程的评分排序确定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其它事项

1. 校级一流课程采用先立项培育建设,在三年建设周期内完成课程建设目标任务,验收合格后授予校级一流课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线上课程还必须保证在一年内达到国家在线开放课程技术要求,完成课程的线上运行。所有立项课程必须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

2. 立项建设的课程,其奖励政策执行《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中的有关规定。

3. 已获批为省级、校级一流专业、拟申报2020年一流专业的专业应积极组织一流课程的申报。

4.《井冈山大学2020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胡莉红处,583097094@qq.com,联系电话:07968110536。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 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

3. 2020年校一流课程申报材料建课指南

4. 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书

5. 井冈山大学2020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6. 井冈山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rar

电话:0796-81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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