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网络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根据《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井大发〔2019〕43 号)和《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设置、调整与撤销管理办法》(井大发〔2019〕44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教学类实验室重新设置和实验室负责人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
各学院(部)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井大发〔2019〕43 号)《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设置、调整与撤销管理办法》(井大发〔2019〕44 号)和《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井大发〔2019〕45号)等文件,将文件精神宣传好和贯彻好。
二、实验室重新设置
1. 重新设置范围。本次实验室重新设置的范围为基础实验室(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实训室),不含科研实验室。
2. 设置要求。各学院(部)应根据《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设置、调整与撤销管理办法》中“第二章实验室设置原则及要求”和“第三章 实验室设置条件”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实验室,并将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实验室设置名单(格式见附件1)报送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报学校批准。
三、实验室负责人遴选与推荐
1. 遴选条件。在学校审定发布实验室设置名单后,各学院(部)根据《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设置、调整与撤销管理办法》中有关实验室负责人的岗位任职条件,并依据《井冈山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中有关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的主要职责,组织遴选推荐实验室负责人。
2. 遴选流程。组织拟推荐的教师填写《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负责人推荐表》(附件2)→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发文统一聘任。
四、工作安排
1. 时间安排。2020年4月10日前,各学院(部)将拟设置的实验室名单(附件1)报教务处;2020年4月30前,学校审定并发布实验室设置名单;2020年5月15日前,各学院(部)将拟推荐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名单和推荐表(附件2-3)报教务处。
2. 材料报送方式。各学院(部)将实验室设置名单、负责人推荐(备案)表和名单汇总表等材料打印签字盖章,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将PDF文件和EXCEL(或WORD)文件发至教务处指定邮箱。
3.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第四教学楼208室;联系人:张立明;联系电话:0796-8110539;电子信箱:1070554007@qq.com。
附件:1. 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设置情况表
2. 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负责人推荐表
3. 井冈山大学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设置情况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井冈山大学实验室负责人推荐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井冈山大学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