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井大发〔2019〕3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1. 积极参评。各学院(部)要于12月5日前做好学生评价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主题班会等途径向所有学生开展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引导学生本着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门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评,不发生缺评、代评等消极行为。
2. 评教等级。学生评教时,对所有任课教师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等级进行评教,其中优秀的分数段为90-100分,良好的分数段为80-89分,合格分数段为60-79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评教信息准备
1. 开课学生名单核对。各学院(部)教务科于12月7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开课计划→开课任务安排→行政班级任务/专选课教学任务,认真核对每门课程的学生名单,务必做到系统中教师所授课班级的学生名单准确无误。
2. 评教数据处理。各学院(部)教务科于12月7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评教管理→评教设置→参评课程设置,核对好本学院(部)所开课程,确保无遗漏,同时再次核对学生名单是否有误。对于没有教师的课程、或者教师临时上课、教师代替上课的课程等不需要评教的课程,各院(部)手工删除。
3. 如因“评教信息准备”环节人为失误导致学生评教出现问题以及教师投诉,例如评教系统中若存在学生所评教师非授课教师等情况,相关人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评教时间安排及要求
1. 学生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jgsu.edu.cn/)对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2. 在学生评教期间,各学院(部)要经常登录教务系统→评教管理→评教任务监控→学生评价监控→完成情况,查看未评教学生名单,并及时督促学生进行评教。
3. 教务处于2021年1月21日完成评教数据处理,各任课教师于1月22日之后可查看评教情况。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