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井冈山大学关于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细则》(井大发〔2020〕8号)文件要求,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奖励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可对获奖项目认定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品,为做好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奖励的在校本科生项目负责人。
二、认定原则
自愿申请,不申请不认定。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部)、创新创业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学院(部)教务科存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
2. 学院(部)论文秘书应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和毕业论文(设计)安排里明确该生免修。
四、有关要求
1. 时间要求。学生应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结束前完善申请。
2. 存档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免修申请表》、获奖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此档案随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一起保存。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下载: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