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高教厅[2017]4号,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井大发〔2019〕38号,附件3,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以下简称“项目”),并做好2020年国家、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及认定的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项目建设要坚持“能实不虚、以虚补实、虚实结合”的基本原则,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确保可对本科教学产生可评估的正面效果。
项目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二、申报范围
附件2“通知”中所列2020年项目类别中所涵盖的专业,均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根据“意见”、“通知”、“方案”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申报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必须纳入我校专业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实际教学应用,教学内容不少于两课时、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 建设必要性:有准确适宜的教学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3. 需求导向性: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 内容原创性:实验项目全部内容须为井冈山大学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5. 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师德高尚,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四、政策保障
项目资助标准及奖励政策执行“方案”有关规定。
五、工作计划与安排
1. 5月1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项目论证与申报书(附件4)填写。
2. 5月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3. 6月5日前,完成校级培育建设立项工作。
4. 6-9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完善申报材料,参加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
5. 项目持续建设。校级项目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在三年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达到要求验收合格后授予校级一流课程称号。省级、国家项目还必须根据国家、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质量监控和共享应用效果的跟踪监测。
6. 材料提交。5月18日前,各学院(部)将《井冈山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稿(PDF版,文档以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交至教务处胡莉红处,583097094@qq.com,联系电话:07968110536。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3.《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9-2021)》
4.《井冈山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下载: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附件3:井冈山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docx
附件下载:附件4:井冈山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docx